新车“拉高速”追尾 警方提醒:行车速度过快对新车不好
年仅25岁的小刘,半年前买了一辆新车。昨日上午,小刘开着新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,想拉一拉高速。为测试汽车性能,小刘一度将行车速度提至180公里/小时,可因行车速度太快,小刘在躲避一处施工现场时,与前方汽车追尾。
12月3日上午,高速交警高邑大队指挥中心民警接报,在辖区京港澳高速公路314KM处,一辆全新福特小轿车因超车不当追尾前方汽车。
事故中队民警讯速赶往现场,准时处置,保证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。据悉,追尾汽车的用户小刘是半年前刚买的车。昨日上午,小刘经京港澳高速返回邢台时,想“拉一拉”高速,为测试汽车性能,行车速度一度超越了180公里/小时。在行至事发路段前500米左右的距离时,小刘猛然发现前方道路正在施工。为躲避施工现场,小刘急忙踩刹车减速,并猛转方向盘,结果,小刘躲开了施工现场,但终因行车速度太快,与正常行驶的一辆越野车发生了追尾。新车的车头及大灯紧急破损,而越野车的后方保险杠也被撞落,所幸,两名驾驶员均未受伤。民警对小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并依法进行了处置。
民警提示
大家买新车后,销售通常都会嘱咐用户过一段时间要到高速公路上“拉一拉”高速,以使汽车的动力齿轮充分磨合。但“拉高速”时绝对不要超越肯定的速度,因各型号汽车的性能不同,速度也有不同,但通常不主张超越100公里/小时。而小刘的行为第一违反了相应法规,由于即使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也不允许超越120公里/小时。第二,将新车开到180公里/小时,对磨合新车并无好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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